|
学院各单位: 为彰显先进,树立榜样,宣传典型,汇聚追求共赢的精神力量。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2012年度十佳人物”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学院专职专任教师、教辅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教学督导员,在院工龄1年(含1年)以上,参评人员岗位由人力资源部认定。 二、评选条件 (一)教师及教辅人员: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教学效果优秀,收到师生好评;主持本专业科研课题,发表本专业科研(教学)论文或出版专著。各教学院(系、部)限推荐1名(基础医学院2名)。 (二)管理人员(含辅导员):敬业奉献,追求卓越,勇于承担工作任务;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创新精神,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有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善于激发团队精神,廉洁自律;年终绩效考核优秀,各单位限推荐2名。 (三)教学督导员:热爱督导工作,工作认真负责,超额完成督导任务,督导记录认真详尽;能及时向受督查对象反馈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向受督查部门、被听课教师反馈督查情况或听课意见,能经常对学院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出参考性意见或建议。 (四)工勤人员:忘我劳动,工作勤恳、任劳任怨,不计个人得失,有突出事迹;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乐于奉献,受到师生一致好评;在技术革新、增收节支等方面成绩显著。 三、评选原则 (一)坚持优中选优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四、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12年度十佳人物”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王彦杰 成员:马引连 王洪兴 史世锋 邱永建 张 东 张 钢 顾 欢 樊永兵 五、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个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具《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十佳人物申报表》、《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十佳人物亮点工作汇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并附发表论文(著作)、课题结项书、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送所在单位。 (二)单位推荐 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原则,对被评选人进行审核推荐。其中教师、教辅由各院(系、部)负责推荐,于3月22日前报教务部审核;教学督导员由教务部推荐;管理人员(含辅导员)、工勤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推荐并于3月25日前报院长办公室。 (三)组织评审 1.评审小组对推荐人员申报材料及优秀事迹进行评审,并确定候选人。 教师评审结果=“双优”评选分数*30%+年度绩效考核*30%+科研及获奖*25%+亮点工作*10%+网络得票5%; 教辅评审结果=年度绩效考核成绩*60%+科研及获奖*25%+亮点工作*10%+网络得票5%; 管理人员评审结果=年度绩效考核成绩*80%+科研及获奖*5%+亮点工作*10%+网络得票5%; 工勤人员评审结果=年度绩效考核成绩*85%+亮点工作*10%+网络得票5%; 教学督导员评审结果由教务部严格依据《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细则(试行)》,综合评定各教学督导员主要工作完成情况,推荐十佳人选。 2.“双优”评选相关材料由教务部负责提供,年度绩效考核材料由学院2012年度考评办公室负责提供。 3.科研及获奖仅限2012年度所申报或结项课题、发表论文和获得的各种荣誉。亮点工作指在教学、管理、服务等领域所做出的突出业绩或特色工作,能对学院事业发展产生重要贡献和深远影响。 4.本次评选活动运用网络平台,加强评选的广泛性、权威性和影响力,努力做到人人参与,师生皆知,在全院掀起一场“年度十佳人物”评选热潮。学院在网站主页上发起投票,教职工可通过网上投票的方式为候选人投票。每人限投十人,在投票前请输入工号/身份证号,否则无法投票。投票过程共计三天。 (四)院务会讨论 学院院务会对评审结果进行审议,最终确认十佳人物。 (五)公示与表彰 对候选人名单及事迹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 六、评选要求 (一)精心组织,重在推动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推荐工作。 (二)严格审核,重在坚持标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优中选优的原则,使这次评选活动真正达到树立学习榜样,促进学院发展的目的。 (三)加强宣传,重在深入人心。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创新形式,积极营造学习十佳、宣传十佳、感受十佳的浓厚氛围,广泛开展主题活动,切实发挥十佳人物的模范激励作用。 七、本办法未尽事宜由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十佳人物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