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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节”期间放假暨实行冬季作息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18      浏览次数:119

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精神和《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20132014学年校历》安排,结合我院实际,现就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放假安排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中秋节

9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919(星期四)为中秋节法定假日,21日为公休日,将922(星期日)公休时间调整至920(星期五),920教学安排调至922

(二)国庆节

928日至106放假,共9天。平原校区入驻学生925开始放假,107在平原校区开课。2013级本、专科新生92829日在新乡校区发放教材、白大衣、教学日历,930开始放假,107在新乡校区开课。

二、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学院工作部署,合理安排时间,认真做好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

(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假期安全稳定,各单位值班表于926日前报党办。

(三)放假前,各学生管理部门及各教学院系(部)要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安全、健康教育,切实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四)放假期间,严禁各部门及学生私自组织集体出游,对于擅自组织集体出游的,将严厉追究组织者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总务部要认真协调做好各项管理和服务事宜,保卫科要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排查和巡逻,确保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稳定。

(六)为保证2013级新生军训工作顺利进行和平原校区按期投入使用,基础医学院、护理学院、医学技术学院管理人员及新建、搬迁实验室(分析测试实验室、康复实验室、形态学实验室、计算机实验室、机能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基础护理实验室、护理美学实验室、大学生科研创新平台、断层解剖实验室、检验综合实验室、诊断学实验室)教师教辅人员和学务部、教务部、总务部、财务部、院长办公室、教育技术中心、校园网络管理中心、基建部、新区综合协调办公室全体人员919日至21日、928日至930日、104日至106日不再公休,按《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考勤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记为加班;101日至103日以上单位和个人,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安排休假,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者记为加班。加班期间仍按夏季工作时间表出勤打卡。

(七)国庆节后执行冬季作息时间。(见附件)

 

 

         2013917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作息时间表 

                                                                          

       

       

时间

    

   

时间

   

   

51930

101430

51930

101430

 

 

 

 

 

工作时间

8:0012:00

8:0012:00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5:50

6:10 6:30

7:50

8:00

9:20

9:40 10:20

10:3011:10

11:2012:00

6:00

6:20 6:40

7:50

8:00

9:20

9:40 10:20

10:3011:10

11:2012:00

工间操

9:5010:10

9:5010:10

 

 

 

 

工作时间

15:0018:00

14:3017:30

 

 

 

 

 

 

 

第六节

第七节

第八节

第九节

 

 

 

 

12:0012:50

13:0014:30

14:40

15:0015:40

15:5016:30

16:4017:20

17:3018:10

18:2019:00

19:0021:00

22:0022:30

22:40

12:0012:50

13:0014:00

14:10

14:3015:10

15:2016:00

16:1016:50

17:0017:40

17:5018:30

19:0021:00

21:3022:00

22:10

活动时间

18:0018:50

17:30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