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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单位: 学院平原校区已启用,为保证一校两区模式的正常运营,确保新校区教学秩序和学生稳定,本着一切服从于教学、一切服务于学生的指导思想,经各单位申报和院务会研究,现就平原校区办公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会议安排 院务会、周例会、月例会等涉及全院性工作的会议,均安排在平原校区召开,特殊情况需变更地点再另外通知,院领导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出席参加会议。 二、各类人员办公时间安排 (一)院领导 每周需到平原校区办公至少三天(含值班) (二)各职能部门 1.全员入驻平原校区办公的部门 基建部、新区综合协调办公室全部在平原校区办公。 2.部分人员入驻平原校区办公的部门 教务部、学务部、总务部、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团委、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党务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资讯中心、教育技术中心、校园网络管理中心、图书馆。 以上单位主管需安排至少三天时间在平原校区打卡办公(含值班),并安排一名主任助理与入驻平原校区办公的工作人员一并在平原校区打卡办公。(没有主任助理的单位安排其他人员) 3.教学院(系、部) (1)院(系、部)行政负责人:按照合同要求安排办公时间。 (2)院(系、部)党总支负责人:基础医学院、护理学院、医学技术学院、管理学院、外国语言学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体育部党总支负责人每周最少安排三天时间在平原校区打卡办公(含值班)。 (3)院(系、部)教师、教辅人员: 所属教研室在平原校区的教师和教辅人员,在平原校区打卡上班。 所属教研室在新乡校区的教师和教辅人员,在新乡校区打卡上班。 所属教研室同时在平原校区和新乡校区有教学任务的的教师和(或)教辅人员,以平原校区上班为主,在平原校区打卡上班。仅当在新乡校区上课时,可以在新乡校区打一次签到与签退卡。 (4)辅导员 实行随学生入驻办公原则,所带学生在平原校区学习的辅导员,需在平原校区办公并入住。 三、其他 (一)同时在平原校区和新乡校区有教学任务的教研室在新乡校区设立临时备课和休息场所。 (二)本办法自2013年10月16日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