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期间放假暨实行夏季作息制度的通知

时间:2014-04-25   浏览:168

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五一”劳动节期间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5153日放假公休,共3天。其中,51日为法定假日,将5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整至52日(星期五)。54(星期日)正常上班、上课。

二、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各院系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集中安全教育。教职工要增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二)教务部要按照学院放假通知要求妥善安排好各项教学活动,确保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三)总务部要根据学院放假安排,认真搞好安全检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院放假期间安全稳定。

(四)党务办公室做好节假日期间值班的各项工作。

(五)严禁各单位组织集体出游,坚决落实学院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六)“五一”后,新乡校区执行夏季作息时间(附后),平原校区作息时间不变。

 

附件: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作息时间表 

                                                                   2014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