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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单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宣传典型,汇聚追求共赢的精神力量,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2014年度十佳人物”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在院工龄1年以上(含1年)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教师及教辅人员(含教学秘书):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学效果优秀,主持本专业科研课题、发表本专业科研(教学)论文或出版专著。 (二)管理人员(含辅导员):爱岗敬业,廉洁自律,无私奉献;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创新精神,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有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善于激发团队精神。 (三)教学督导员:工作认真负责,圆满完成督导任务,及时向督查对象反馈意见,经常对学院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出参考性意见或建议。 (四)外聘教师:工作认真负责,出勤率高,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在所从事领域取得一定成就或突破,经常对学院的发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 (五)工勤人员: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有突出事迹;在技术革新、增收节支等方面成绩显著。 (六)2013年之前(不包含2013年)学院评选的十佳人物今年可以继续申报。 三、评选原则 (一)坚持优中选优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四、组织机构 成立2014年度十佳人物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王彦杰 副组长:张 钢 成 员:(按姓氏拼音排序) 陈 宏 丁 寅 樊永兵 顾 欢 马引连 马 波 邱永建 史世锋 袁 磊 五、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个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具《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十佳人物申报表》(附件1)一式2份,并附发表论文(著作)、课题结项书、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送所在单位。 (二)单位推荐 1.各单位负责根据评选条件、原则,对被本部门申报人员进行审核推荐(每单位至少推荐1人)。其中教学督导员由教务部推荐;外聘教师由人力资源部推荐。 2.各推荐单位于2015年3月16日17:00前将《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十佳人物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报院长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14827034@qq.com。 (三)微信平台投票 在学院微信平台对各单位推荐人员进行展示并投票。 (四)组织评审 1.评审小组对推荐人员申报材料及优秀事迹进行评审,并确定候选人。 教师评审结果=年度绩效考核成绩*45% +科研及获奖*10%+亮点工作*30%+“双优”评选分数*10%+微信平台投票分数*5%。 教辅评审结果=年度绩效考核成绩*60%+科研及获奖*5%+亮点工作*30%+微信平台投票分数*5%。 管理人员评审结果=年度绩效考核成绩*60%+科研及获奖*5%+亮点工作*30%+微信平台投票分数*5%。 工勤人员评审结果=年度绩效考核成绩*65%+亮点工作*30%+微信平台投票分数*5%; 教学督导员由教务部严格依据《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细则(试行)》,综合评定各教学督导员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并推荐人选,报院务会审议。 外聘教师由人力资源部综合评定各外聘教师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并推荐人选,报院务会审议。 2.“双优”评选相关分数由教务部负责提供,年度绩效考核成绩由学院2014年度绩效考核委员会负责提供,科研及获奖仅限2014年度所申报结项课题或获奖课题、发表论文和获得的各种荣誉,分数量化由科研外事部和院长办公室负责核算。 3.亮点工作指在教学、管理、服务等领域所做出的突出业绩或特色工作,能对学院2014年工作产生重要贡献或深远影响,由参评人员进行PPT汇报,评审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 (五)院务会讨论 学院院务会对评审结果进行审议,最终确定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2014年度十佳人物。 (六)公示与表彰 对十佳人物名单及事迹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人员进行宣传和表彰。 六、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推荐工作。 (二)严格审核,坚持标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优中选优的原则,使这次评选活动真正达到树立学习榜样,促进学院发展的目的。 (三)突出内涵,强化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创新形式,积极营造学习十佳、宣传十佳、感受十佳的浓厚氛围,广泛开展主题活动,切实发挥十佳人物的模范激励作用。 七、未尽事宜由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十佳人物申报表.doc 2015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