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精神和《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2015—2016学年校历》安排,结合我院实际,现将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放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中秋节
9月26-27日放假,共两天。其中9月27日(星期日)为中秋节法定假日,不再补休。
(二)国庆节
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休息,共7天。10月8日(星期四)起正常上课、上班。
二、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各书院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集中安全教育。
(二)教务部要按照学院放假通知要求妥善安排好各项教学活动,确保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三)总务部要根据学院放假安排,认真搞好安全检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院放假期间安全稳定。
(四)党务办公室做好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安排。
(五)放假期间,严禁各部门及学生私自组织集体出游,坚决落实学院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六)国庆节后新乡校区执行冬季作息时间(见附件),平原校区作息时间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