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

时间:2022-05-07   浏览:10



中共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委员会文件


党发〔202221

直线 16


关于印发《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现把《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委员会

202257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

  1.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师德建设工作,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以及学校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基本原则:

坚持价值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我校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促进教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坚持师德为上,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贴近学校实际,增强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培育教师高尚道德情操;

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教师发展诉求和价值愿望,落实教师主体地位,激发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

坚持改进创新,不断探索新时期师德建设的规律特点和方式方法,增强师德建设的实际效果。

第三条  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总体要求:

深刻认识新时期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建立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引导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努力提高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能力与水平,把为学为事为人统一起来,当好学生成长的引路人。

第二章  组织保障

第四条  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基层党组织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师德建设合力。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将师德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将师德建设纳入本单位工作的整体布局。

(一)学校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主任委员,分管校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纪委(纪检监察审计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务部)、工会、院长办公室、教务部、科研部、校园文化建设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师生代表担任成员,负责全校师德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政策制定、宣传教育、组织落实和检查评估等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涉嫌违反师德行为的调查和处理。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牵头落实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以及师德失范投诉受理等师德建设日常工作。

(二)学校各基层党组织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分委员会,党政负责人承担领导职责,成员由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本单位师德建设日常工作,根据本单位实际,从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等方面不断探索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并落实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交办的事项。

第三章  师德教育

第五条  师德教育纳入各级各类教师培训计划,摆在教师培训工作首位。努力构建岗前职后相贯通、学习实践相结合的师德教育体系,将师德教育贯穿于教师入职、考核、晋升、激励等职业生涯全过程。

(一)政治理论学习。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师德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宣传引导凝聚师生的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全体教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牢固树立”“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六要”等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

(二)政策法规学习。党委教师工作部要通过专题培训、研讨交流等方式,组织全体教师重点学习《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规划纲要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的要求以及《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学校师德建设相关制度文件,强化教师法治教育和纪律教育。

(三)先进典型学习。坚持以正面引领为重点,发挥师德模范的带动作用。党委教师工作部每学年开展不少于一次师德师风专题报告会或交流座谈会,引领全体教师深入学习“人民教育家”“时代楷模”、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等先进事迹,激励广大教师见贤思齐,从“被感动”到“见行动”,掀起争做“四有”好老师的热潮。

(四)警示教育学习。党委教师工作部要在师德师风专题网站建立警示教育案例库,常态化开展师德警示教育;每学年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的以案促改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教师以案为鉴、以案明纪,讨论剖析原因、对照查摆自省,做到警钟长鸣。

(五)完善师德教育体系。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开发建设师德教育课程资源,打造师德在线学习平台和师德教育资源库;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做好新员工入职和各类人才培养计划的师德教育,特别在新员工入职培训中重点开展师德师风、意识形态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各基层党组织负责本单位所属教师(含兼职授课教师)的日常师德教育,每学期开展不少于一次师德专题学习活动。

(六)建立培训学习积分制度。党委教师工作部按照职称、入职年限等要素划分教师类别,并对不同形式和内容的师德教育赋予相应积分,制定师德教育年度积分目标;教师根据需要选择学习形式、内容,完成年度积分目标。

第四章  师德宣传

第六条  将师德宣传纳入全校宣传工作体系中统一部署,把培育良好师德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推进师德宣传制度化、科学化、常态化,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师德典型的良好舆论环境和校园氛围。

(一)党委宣传部及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学校各级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建立现代化的师德宣传阵地,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利用校园各类公共宣传栏做好政策和榜样宣传;校园文化管理办公室要充分利用院系公共区、书院功能区开展师德教育、宣传师德模范,多渠道、立体化营造师德宣传浓郁氛围。

(二)加强节点教育,注重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庆祝活动,集中宣传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注重发现典型,培育典型,宣传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倡导师德宣传与师德理论研究相结合、与师德楷模示范引领相结合,通过师德教育主题征文和师德师风优秀案例评选等活动,深度挖掘、探究师德典范成长的路径和因素。教务部应在每年教学改革课题中设立师德研究专项,深入研究师德建设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探索师德宣传教育的新路径新方法,提高师德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  师德考核

第七条  按照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制定《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联合各基层党组织每年开展一次包含个人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部门考评等多种形式的师德考核,并将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八条  在人才引进、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岗位聘用、各类人才评选、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

(一)健全教师聘任准入制度。在教师聘任过程中,把思想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品质作为必要考察内容,并考察应聘人员过往有无违反师德的行为,是否坚持学术诚信,严把教师“入口关”。签订聘任合同时,教师要签订师德承诺书。

(二)建立和完善评价机制。做好监控约束,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岗位聘用、各类人才评选、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当年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级职等,并视情况予以低聘或转岗到其他岗位,执行新岗位的待遇标准。

第六章  师德监督

第九条  建立健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党委教师工作部建立监督信箱和举报电话等师德投诉举报渠道,并在师德师风专题网站和校内公示栏进行公布;纪委将师德投诉举报渠道纳入学校公示平台并广泛宣传;党委学生工作部在学生手册中加入师德监督相关内容;各书院通过新生入学教育、主题班会、家长会等形式进行宣传告知。

第十条  加强教学督导。教学督导不仅要对课堂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教材等开展评价监督,还首先要对课堂教学的意识形态和价值导向进行评估把关,发生问题立即向党委教师工作部报告,第一时间制止、处置,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的正确政治导向。

第十一条  健全师德报告制度和舆情快速反应机制。根据《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严格按照师德失范行为受理与调查处理流程,对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根据师德舆情等级,按照《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网络舆情管理与处置实施办法》进行快速处置。

第七章  师德失范惩处

第十二条  发挥制度约束作用。完善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明确教师不得违背的师德行为规范;发现师德失范行为,依据《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建立问责机制。教师发生师德失范问题,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承担领导责任。情节较轻的,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向学校党委会做出检讨;情节较重的,除检讨外,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如果反复出现师德失范问题,应进一步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第八章  教师权益保障

第十四条  健全教师权益保障机制,完善教师参与治校治学机制,在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岗位聘用、各类人才评选、评优奖励和各种学术评价活动中,充分保障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保护教师正当的申辩、申诉权利,依法建立教师权益保护机制,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第九章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全体教职工。

第十六条  外事部负责制定外籍教师师德考核办法,每年对外籍教师进行师德考核。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聘用的首要标准,实行一票否决。

第十七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若以往学校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25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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